根據《生態環境部財政撥款項目委托業務費管理辦法》(科財函〔2019〕226號)、《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委托業務管理細則》等有關規定,我所擬組織《惠山區入河排放口排查整治項目》項目外協業務委托單位比選征集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 征集與申報
(一)申報資格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投標人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的登記業務范圍須涵蓋投標業務要求;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投標人無嚴重失信行為(信用中國政府網站查詢,并打印蓋章)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工作內容
1.采購需求:《惠山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項目半揮發性有機物篩查委外業務。
需針對排口采集的前處理后的水樣開展半揮發性有機物篩查工作,篩查方法擬推薦全二維氣相色譜-飛行時間質譜(GGT),或其他可以開展半揮發性有機物篩查的方法。完成上機檢測分析,并提交檢測結果和譜圖數據;同時需培訓數據處理,提供技術支持。樣品數量為360個。
2.采購預算:控制價為95萬元(人民幣)
3.服務時間:合同約定。
二、申報文件的要求
(一)申報內容的要求
申報內容包括: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單位資質證明文件、報價書、前期工作基礎或業績合同、完成測試相關儀器證明材料等內容,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申報文件的格式
1.申報文件外形尺寸應統一為A4規格,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側面膠裝裝訂,否則視為廢標;
2.申報文件裝訂成冊;
3.申報文件因表達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項目申報單位自負。
(三)申報須知
1.申報文件一式五份裝入檔案袋密封,并在檔案袋上標明項目名稱和申報單位名稱,封口處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2.密封檔案袋上注明“在評審日期及時間之前不得啟封”的字樣;
3.快遞外包裝須備注項目名稱、單位名稱等基本信息,否則視為廢標;
4.若未按上述規定密封或標記,我所對申報文件的誤投或提前拆封不負責任。
(四)申報文件的遞交
提交申報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5日17:00,逾期不得對其申報文件做任何修改。
三、承擔單位遴選準則
南京所將根據相關規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組織評審,擇優確定項目承擔單位。
四、其他
1.圍標、串標一經查實,視為廢標,并納入合作單位誠信檔案,對于庫內合作單位取消入庫資格;
2.本公告解釋權歸屬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五、聯系方式
1.材料郵寄:
江蘇省南京市蔣王廟街8號2號門采購小組快遞柜
張老師(025-85287093)(不接受技術咨詢)
2.技術咨詢:
項目負責人(聯系方式)周蓉18061693489
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