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京鼎騰工貿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鼎騰”)位于沿江工業開發區長蘆街道長豐北路,于2008年入住該地塊,主要從事乙烯焦油和碳九的儲存和銷售,該地塊劃分為鼎騰地塊1和鼎騰地塊2,占地面積分別為723m2和910m2。2019年南京鼎騰停產,2020年7月儲罐構筑物拆除。目前地塊內倉儲構筑物已全部拆除,地塊閑置。根據南京江北新區總體規劃(2014-2030年),該地塊未來規劃用途為公園綠地(G1),屬于第二類用地中的綠地與廣場用地(G)。調查結果表明該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中多種污染物超標,該地塊為污染地塊。為評估土地轉換用途的環境風險和對人體健康的風險,2021年6月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政府長蘆街道辦事處委托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針對原南京鼎騰工貿實業有限公司地塊開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風險評估,并編制《原南京鼎騰工貿實業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
1、調查工作實施情況
現場采樣調查工作開展于2020年8月-2021年8月完成。共完成10個土壤點位(含1個對照點)的鉆探取樣工作和4個地下水井(含2個對照點)的采樣工作,送檢土壤樣品共41份(含5份平行樣)和6份地下水樣品(含2個平行樣)。
2、調查結果
(1)土壤污染情況
對比《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鼎騰地塊1內儲罐區(1A02)點位1m深度土壤中石油烴(C10~C40)(8070mg/kg)和萘(477.5mg/kg)超過二類用地篩選值,超標倍數分別為0.8倍和5.8倍;1A02-3點位0.5m深度土壤中2,4,6-三氯酚(138mg/kg)超過二類用地篩選值,超標倍數為0.07倍。其他點位土壤中的檢出指標均不超標。超標污染物是由鼎騰地塊早期作為倉儲石油制品用地,環境管理措施不當,且石油制品對儲罐具有腐蝕作用,長久容易導致罐體內石油制品發生滲漏并遷移至土壤中導致而成。
(2)地下水污染情況
對比《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水標準限值,鼎騰地塊1內地下水超標指標包括色度、嗅和味、總硬度、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揮發酚、耗氧量、鐵、錳、二氯甲烷、苯、1,2-二氯乙烷、甲苯、苯乙烯、氯苯、2,4,6-三氯酚、萘。石油烴(C10-C40)濃度超過《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1.2mg/L),最高超標倍數為33.3倍;石油類濃度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中Ⅳ類標準限值,超標倍數為51.6倍??梢姸︱v地塊1內地下水受到較為嚴重的污染,地下水中污染物以苯系物、氯代烴、石油烴、2,4,6-三氯酚、萘為主。
3、人體健康風險評估結果
在第二類用地方式下,鼎騰地塊1土壤中人體健康風險不可接受的污染物包括萘和2,4,6-三氯酚。從空間分布來看,污染物超風險控制值的點位位于儲罐區,垂向上分布在0-1.0米土層中。
在地下水不考慮飲用的情景、規劃第二類用地方式(公園綠地G1)下,地塊地下水污染對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地下水不需要修復。
4、修復建議
(1)修復目標
在第二類用地方式下,土壤中超過風險控制值的污染物包括萘和2,4,6-三氯酚,將該2種污染物作為該地塊土壤建議修復目標污染物,修復目標值分別為70mg/kg、137mg/kg。
(2)修復范圍
在第二類用地方式下,鼎騰地塊土壤需要修復的區塊有2個,需修復的污染土壤面積為119平方米,修復的污染土壤方量為188立方米。
(3)修復模式與建議
綜合考慮土壤污染類型、污染程度、地塊未來規劃用途、修復工期、修復預算及業主需求等因素,建議土壤修復優先采用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