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土地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太倉市土地儲備中心委托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對太倉市新塘(海塘)110千伏輸變電工程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1、場地概況
太倉市新塘(海塘)110千伏輸變電工程地塊,調查地塊該地塊屬于太倉市瀏河鎮,位于太倉市瀏河鎮西部工業區北海路北側。地塊面積約為4293 m2,地塊中心坐標為北緯31.526364°,東經121.236063°。調查地塊四至范圍:洙涇河以東、一號河以南、北海路支路以西、北海路以北。調查地塊原為太倉市瀏河鎮新閘村38組的農田。該地塊未來規劃為供電用地(U12)。
2、污染識別
本次調查通過收集《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江蘇蘇州新塘(海塘)110千伏輸變電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蘇政地〔2021〕335號)等資料和歷史影像資料表明,調查地塊歷史上原為瀏河鎮新閘村38組的農田,地塊歷史上一直作為農田使用。2021年地塊被征收,目前地塊上部分區域被周邊居民開墾種植農作物,部分區域自然生長了雜草和,地塊上無外來堆土和固體廢物,有專人看護。人員訪談證實了地塊的歷史使用情況為太倉市瀏河鎮新閘村38組的農田,無工業企業活動,未反映有環境污染相關問題?,F場踏勘調查地塊無異味、未發現污染痕跡。周邊區域主要為農田、汽車零部件生產加工企業和包裝機械企業為主,無重污染工業企業,地塊和周邊當前和歷史上均未曾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針對地塊內土壤樣品進行現場采樣和快檢,結果表明,調查地塊內污染物快檢結果均不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建設用地第一類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
3、主要結論
根據調查分析結果,本項目調查地塊太倉市新塘(海塘)110千伏輸變電工程地塊,未來規劃用地性質為供電用地(U12),調查地塊當前和歷史上均不存在明確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的規定,認為該地塊的土壤環境狀況可以接受,不需啟動第二階段采樣調查。因此,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滿足地塊后期規劃建設要求。
聯系人:鞏工 電話:025-85287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