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土地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因此,南京河西新城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委托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對建鄴區鄴城路以北、平良大街以東(MCe040-05-28)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1、地塊概況
建鄴區鄴城路以北、平良大街以東(MCe040-05-28)地塊位于南京市建鄴區雙閘街道,原為五星村(現為五星社區)的農田和水塘。地塊面積為40483.2 m2。地塊中心坐標為北緯31.985407°,東經118.694167°,調查地塊四至范圍:鄴城路以北、平良大街以東、雙閘路以南、紅菱街以西。地塊未來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R2)。截至報告提交之日,地塊規劃用途的項目未開工建設。
2、污染識別
本次調查通過收集《關于批準南京市2003年度第29批次村鎮建設用地的通知》(蘇國土資地函﹝2003﹞1579號)、《關于批準南京市2003年度第58批次村鎮建設用地的通知》(蘇國土資地函﹝2003﹞1630號)、《南京市征地房屋拆遷方案批準通知書》(寧征拆字﹝2007﹞019號)等資料和歷史影像資料表明,建鄴區鄴城路以北、平良大街以東(MCe040-05-28)地塊歷史上為雙閘街道五星村農村集體用地,原為農田和水塘,2007年地塊收儲為國有土地,此后地塊一直閑置。目前地塊南側區域被周邊居民開墾種植蔬菜,北側區域自然生長雜草和低矮灌木,地塊四周建有圍墻,有專人看護。人員訪談證實了地塊歷史使用情況主要為農田,未反映有環境污染相關問題?,F場踏勘調查地塊無異味、未發現污染痕跡。周邊區域無工業生產企業,主要為居民區、在建居住小區和學校等,周邊也未曾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對地塊內土壤進行采樣,并利用XRF進行現場快檢,快檢結果均不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建設用地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
3、主要結論
根據調查分析結果,本項目調查地塊建鄴區鄴城路以北、平良大街以東(MCe040-05-28)地塊,未來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等相關國家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經第一階段調查結果確認地塊當前和歷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來源,則地塊環境狀況可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滿足地塊后期規劃建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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