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京統匯化工有限公司廠址地塊面積約為3476 m2,地塊位于江北新區長蘆街道東錢村,地塊四至范圍:經十路以東、油坊路以北、新華東路以西、馬汊河以南。原南京統匯化工有限公司地塊主要用于碳九、乙烯焦油的儲存、運輸,現在地塊上構筑物已基本拆除,四周有院墻,無專人看管,該地塊未來規劃為生態綠地(G2),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
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第三條,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權的疑似污染地塊(疑似污染地塊是指從事過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從事過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活動的用地)和污染地塊需要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0年8月,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政府長蘆街道辦事處委托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對原南京統匯化工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開展調查工作。2022年1月27日,《原南京統匯化工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通過專家評審。
本地塊調查共完成4個土壤鉆孔采樣點和2個地下水監測井(6m)的采樣工作,共計采集土樣18份(含2份平行樣),地下水樣3份(含1份平行樣)。檢測結果表明:
(1)該地塊土壤中檢出的污染物濃度不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建設用地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
(2)該地塊地下水中檢出的污染物濃度中硫酸鹽(SO42-)、錳和揮發酚等3項指標高于我國《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的Ⅳ類標準。
鑒于硫酸鹽(SO42-)和錳不是本地塊特征污染物,而揮發酚在對照井水樣中也略超標,應屬于區域性污染指標。因此,原南京統匯化工有限公司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