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建設用地開發利用環境安全,根據國家和浙江省相關規定,需開展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了解地塊污染情況,評估環境風險。臺州市黃巖經濟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委托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以下簡稱“我單位”)對HDC011相關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并在《臺州市黃巖分區HBC050(浦西)、HBC060(長塘)、HBC070(妙兒橋、五里牌)、HBC080(雙寶珠)、HDC010(王西)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簡稱“原控規”)的基礎上編制了《臺州黃巖經開集團未來社區規劃地塊一期開發區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于2020年12月通過評審并備案。
根據最新《臺州市黃巖分區HDC011(王西)規劃管理次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原報告調查地塊控規現已發生變化。2021年3月,臺州市黃巖經濟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委托我單位在HDC011(王西)規劃的基礎上,修改編制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
本單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等相關法律、標準、導則、技術規范的要求,對本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采樣分析工作;經檢驗檢測,所有土壤樣品的污染物檢出濃度均未超過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本地塊地下水在不作為飲用水的前提下,人體健康風險可控。
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臺州市黃巖分區HDC011(王西)規劃管理次單元實施區塊范圍土壤中的污染物濃度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不屬于污染地塊,不需要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