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建設用地開發利用環境安全,根據國家和浙江省相關規定,需開展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了解地塊污染情況,評估環境風險。臺州市黃巖同成置業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委托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以下簡稱“我單位”)對臺州市黃巖分區HDC 060-0901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本單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等相關法律、標準、導則、技術規范的要求,對本地塊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采樣分析工作。經檢驗檢測,所有土壤樣品的污染物檢出濃度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在本地塊地下水不作為飲用水的前提下,人體健康風險可控。
該地塊后期擬作為商業、住宅及配套設施用房,根據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該地塊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和清潔對照點濃度(有土壤環境背景的無機物),經過不確定性分析,確認該地塊無需進行詳細調查,滿足該地塊的用地規劃要求,可以進行下一步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