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塊概況
張家港市錦豐鎮2021-B07-A地塊,地塊位于張家港市錦豐鎮,書院路與悅興南路交叉口東南側。地塊四至范圍:書院路以南、華昌路以西、張家港外國語學校(北區)以北、悅興南路以東。張家港市錦豐鎮2021-B07-A地塊面積約22001.02 m2。地塊中心坐標為120.579313°E,31.926676°N。調查地塊原為常家村和星火村的農田,目前地塊閑置。該地塊未來規劃為商住混合用地(Rb)。
2、污染識別
本次調查通過收集《張家港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新區2018年第31批次(16掛)建設用地的批復》(蘇政地〔2018〕4122號)、《張家港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張政地告〔2018〕11號)等資料和歷史影像資料表明,調查地塊歷史上原為常家村和星火村的農田,其中地塊內西南區域為原常家村,東北區域為原星火村。地塊歷史上曾先后作為張家港外國語學校北校區項目部和保利錦盧小區項目部。2018年地塊被征收,目前地塊上種植草坪,地塊閑置,無外來堆土,有專人看護。人員訪談證實了地塊的歷史使用情況為張家港市錦豐鎮常家村和星火村的農田,無工業企業活動,未反映有環境污染相關問題?,F場踏勘調查地塊無異味、未發現污染痕跡。周邊區域主要為學校、居住區、商業街以及河流,無重污染工業企業,周邊未曾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針對地塊內土壤樣品進行現場采樣和快檢,結果表明,調查地塊內污染物快檢結果均不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建設用地第一類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
3、主要結論
根據調查分析結果,本項目調查地塊張家港市錦豐鎮2021-B07-A地塊,未來規劃用地性質為商住混合用地(Rb),調查地塊當前和歷史上均不存在明確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的規定,認為該地塊的土壤環境狀況可以接受,不需啟動第二階段采樣調查。因此,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滿足地塊后期規劃建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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