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生態環境部財政撥款項目委托業務費管理辦法》(科財函〔2019〕22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所委托業務費管理的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我所擬組織基于前驅體轉化過程的城市水環境典型新污染物源匯關系與風險研究項目氮穩定同位素檢測外協業務委托單位比選征集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 征集與申報
(一)申報資格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CMA資質的企事業單位;
2.申請單位必須采用SerCon Integra 2穩定同位素質譜系統等符合檢測要求的分析儀器系統。同時項目負責人及項目參與人員,均應具有相關的專業技術知識以及較豐富的科研或業務工作經驗,提供相關學歷、項目任務書或合同、發表文章等文件復印件。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工作內容
1.采購需求:前驅體轉化過程的城市水環境典型新污染物源匯關系與風險研究項目氮穩定同位素檢測外委外業務。具體內容見下表1:
表1 檢測內容與檢測數量
序號 |
檢測內容 |
檢測數量 |
1 |
生物樣本氮穩定同位素檢測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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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生物樣本氮穩定同位素檢測數據結果; 2.提供全部實驗程序及數據分析整理方法,同時需要提供補充材料,具體包括:實驗方法、儀器型號、儀器參數、結果說明; 3.提供所有樣品的原始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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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購預算:控制價為1萬元。
3.服務時間:合同約定。
二、申報文件的要求
(一)申報內容的要求
申報內容包括: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報價書、項目實施與技術方案、前期工作基礎或業績合同等內容,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申報文件的格式
1.申報文件外形尺寸應統一為A4規格,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側面膠裝裝訂,否則視為廢標;
2.申報文件裝訂成冊;
3.申報文件因表達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項目申報單位自負。
(三)申報須知
1.申報文件一式五份裝入檔案袋密封,并在檔案袋上標明項目名稱和申報單位名稱,封口處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2.密封檔案袋上注明“在評審日期及時間之前不得啟封”的字樣;
3.快遞外包裝須備注項目名稱、單位名稱等基本信息,否則視為廢標;
4.若未按上述規定密封或標記,我所對申報文件的誤投或提前拆封不負責任。
(四)申報文件的遞交
提交申報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18日17:00,逾期不得對其申報文件做任何修改。
三、承擔單位遴選準則
南京所將根據相關規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組織評審,擇優確定項目承擔單位。
四、其他
1.圍標、串標一經查實,視為廢標,并納入合作單位誠信檔案,對于庫內合作單位取消入庫資格;
2.本詢價函解釋權歸屬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五、聯系方式
1.材料郵寄:
江蘇省南京市蔣王廟街8號2號門采購小組快遞柜
張琴(025-85287093)(不接受技術咨詢)
2.技術咨詢:
張老師 13426003782
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