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場地概況
原安徽華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廠區西片區(以下簡稱“西片區”)占地面積約為158404.93 m2(約238畝),位于安徽省馬鞍山市和縣項羽北路103號,四周范圍:項羽南路以東、項羽北路以北、駟馬河以西、寶塔路以南。項目區域位置見圖1.1-1。
原華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廠區西片區所在地塊在1984年前土地用途為荒地,1984年至1997年間,由安徽省和縣農藥廠建廠投產,主要從事農藥化學品的生產銷售,后于1997年7月,改制為安徽華星化工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開始搬遷,2012年12月所有原藥生產線全部搬遷結束,直至2013年9月全部關停,目前處于荒廢狀態,有專人看管。西片區主要生產的農藥有產殺蟲劑(殺蟲單、殺蟲雙、殺螟丹、氟蟲腈)和除草劑(草甘膦)等。
2、污染識別
根據已開展的人員訪談、現場踏勘等工作,針對生產歷史較長的原華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廠區西片區,主要關注的污染區域為殺蟲單/殺蟲雙區、殺螟丹/氟蟲腈區。需重點關注的污染物主要是GB36600-2018中的VOCs和SVOCs、石油經(C10-C40)、多環芳烴、二硫化碳、吡啶、二甲基甲酰胺、對苯二酚、1-溴-2-氯乙烷、1,2,3,4-四氯苯、草甘膦、2-氯酚、苯系物、氰化物等。
根據企業生產歷史資料、人員訪談、現場實際勘查采樣等工作,初步識別調查地塊主要存在以下環境問題:
(1)殺蟲單/殺蟲雙區位于老廠區的最西側,主要是服務于殺蟲單/殺蟲雙生產線建設,主要有生產車間、倉庫、冷凍房、變電站等功能區構成。調查階段場地內的生產設施已拆除,地面破損嚴重,考慮到生產歷史比較久,生產過程中的地面硬化、環保措施等不到位,生產過程中跑冒滴漏易于造成所在區域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除生產車間外,倉庫、鍋爐房、冷凍房等區域在物質存貯、搬運過程中可能存在原輔料損壞等原因導致的泄露問題,進而導致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風險。
(2)殺螟丹/氟蟲腈區位于老廠區西側偏中區域,位于殺蟲單/殺蟲雙區域的東側,主要服務于殺螟丹和氟蟲腈兩種產品的生產,主要由生產車間、罐區、設備倉庫、鍋爐房、成品倉庫等,調查階段地面的設施全部拆除,地面的硬化也全部都沒有,考慮到歷史生產、儲存成品過程中,有原輔料、產品等的泄露導致污染。
(3)辦公區主要有食堂和辦公樓構成,當前仍保留,該區域未涉及到生產,相對污染概率較??;自來水廠和停車場分別位于廠區的東南角和西南角,目前現狀為農田和荒地,位于主生產廠區外側,考慮到歷史用途和距離生產區較遠,污染風險相對較小。
(4)調查階段的現場踏勘時候發現未拆除的生產車間內部硬化較差,且地面破損嚴重,有部分半地下池/地下池,考慮到農藥的生產環節繁多,涉及到的污染物種類復雜,污染物跑冒滴漏進入到周圍的土壤和地下水的風險較大,因此上述涉及到生產、存儲等環節的車間、倉庫為重點考慮的污染識別區域。
3、采樣檢測
(1)本地塊經歷初步采樣調查、詳細采樣調查和補充采樣調查階段,對148個土壤點位(含11個對點)進行采樣,送檢樣品800份(含有51份對照樣品),檢測指標包括,pH、有機質、重金屬7項、31項揮發性有機物、22項半揮發有機物、10種特征污染物(草甘膦、吡啶、甲醛、氰化物、二甲基甲酰胺、二硫化碳、對苯二酚、1-溴-2-氯乙烷、1,2,3,4-四氯苯)共計71項指標。檢出情況:pH、重金屬元素7項、2-氯酚等38種有機污染物,甲醛、氰化物、二甲基甲酰胺、二硫化碳等4項特征指標共計50項均有檢出均有不同程度檢出。
(2)土壤污染評估:對照《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5種污染物超過一類用地篩選值,分別為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四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特征污染物中甲醛含量超過河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 5216-2020)一類用地篩選值。33個點位91個樣品的甲醛超過河北省地標一類用地篩選值,最大超標倍數為風險控制值的16.10倍,樣品超標率為12.45%。6個點位21個樣品的1,2-二氯乙烷超過一類用地篩選值,最大超標倍數為一類用地篩選值的417.31倍,樣品超標率為2.85%。2個點位(R2F07、R2F10)的7個樣品1,2-二氯丙烷超一類用地篩選值,最大超標倍數為4.84倍,樣品超標率為0.98%。1個點位(B03)的3個樣品四氯乙烯超一類用地篩選值,最大超標倍數為2.45倍,樣品超標率為0.42%。2個點位的7個樣品1,2,3-三氯丙烷超一類用地篩選值,最大超標倍數6.22倍,樣品超標率為1.18%,最大超標深度為R2F07點位為13m。2個點位的2個樣品氯乙烯超一類用地篩選值,最大超標倍數為2.77倍,樣品超標率為0.28%。有2個點位(B03、R2F07)的10個樣品1,2-二氯乙烷超過一類用地管制值,最大超標倍數為一類用地管制值的36.17倍,樣品超標率為1.38%,污染物最大超標深度為13m。
(3)地下水檢出情況:地下水共送檢32份(含6份對照),檢測指標包括感官性狀及無機化學指標、金屬、有機污染物等共計104項;地下水中檢出的污染物主要包括重金屬、苯系物、鹵代脂肪烴、鹵代芳烴(氯苯,氯乙烯等)、苯胺類共45項等。
(4)地下水污染評估:對照《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中Ⅳ類水標準和《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超過Ⅳ類水標準的指標中主要是感官性狀及一般性化學指標(色度、嗅和味、渾濁度、肉眼可見物、總硬度、鋁、錳),微生物指標(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等共計9種指標。9種超標的常規因子中超標率最高的是菌落總數(73.08%)、總大腸菌群(53.85%)等兩項微生物指標,其次為嗅和味(38.46%)、鋁(30.77%)。采樣從點位來看,26個地下水點位中有24個點位均有不同程度的常規因子超標。從超標指標數量來看,XJG11有7項指標超標,數量最多,其次為JB13和XJG13。
4、主要結論
(1)土壤污染情況
對照《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和河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 5216-2020)一類用地篩選值。土壤中5種污染物超過一類用地篩選值,分別為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四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特征污染物中甲醛含量超過河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 5216-2020)一類用地篩選值。
(2)地下水污染情況
參考《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Ⅳ類水限值和參考《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超過Ⅳ類水標準的指標中主要是感官性狀及一般性化學指標(如色度、嗅和味、渾濁度、肉眼可見物、總硬度、鋁、錳),微生物指標(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等共計9種指標,特征污物指標均不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