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土地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因此,蕪湖市國有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委托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對鳩江區羅蘭小鎮以東AB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F將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1、場地概況
鳩江區羅蘭小鎮以東AB地塊位于蕪湖市鳩江區清水街道,地塊面積約為400888.0m2,地塊中心坐標為北緯31.350927°,東經118.465585°。調查地塊四至范圍:赤鑄山東路以南、經三路以東、經五路以西、安康路以北。調查地塊原屬于鳩江區清水街道三友村集體農用地。該地塊未來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R2)、商業用地(B1)、教育設施用地(A33)和防護綠地(G2)。
2、污染識別
根據歷史用途變遷資料、現場踏勘以及人員訪談獲取的信息表明,鳩江區羅蘭小鎮以東AB地塊歷史上為清水街道三友村集體農用地。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的《關于蕪湖市2018年度第25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皖政地[2018]459號),2018年該地塊被批準征收為國有土地。根據《蕪湖市城東新區三友村經三路、經五路、安康路、公交場站、圍合地塊等項目征收土地補償協議》得知,該地塊于2011年被征收。歷史上該地塊一直作為農田耕種和魚塘養殖使用。根據人員訪談得知,2013-2014年,“千萬畝森林增長工程”期間在九條溝和經三路道路沿線種植道路綠化。該調查地塊內以及周邊500 m范圍內沒有工業生產企業。針對地塊內土壤樣品進行現場采樣和快檢。結果表明,調查地塊內污染物快檢結果無異常,且均不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建設用地第一類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
3、主要結論
聯系人:田工 電話:025-8528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