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與申報
(一)申報資格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具有符合投標要求的資質;
3.申請單位必須擁有(自有)運行良好的專業檢測設備以滿足檢測要求;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工作內容
1.委托業務需求:低溫水熱處理前后醫療廢物焚燒飛灰的形貌、表面元素、比表面積和微觀結構表征。應用掃描電子顯微鏡和X射線光電子能譜表征飛灰的表面元素和形貌;X射線衍射表征飛灰微觀結構;BET測試飛灰的比表面積。具體內容見下表1:
表1:委托業務清單
序號 |
檢測名稱 |
數量 |
單位 |
1 |
XPS分析 |
5 |
個 |
2 |
晶格表征XRD分析 |
10 |
個 |
3 |
形貌和元素組成(SEM-EDS) |
10 |
個 |
4 |
比表面積(BET) |
10 |
個 |
2.采購預算:控制價為1.1萬元(人民幣)。
3.服務時間:合同約定。
二、申報文件的要求
(一)申報內容的要求
申報內容包括: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單位資質證明文件或相關檢測能力證明文件、報價書、項目實施與技術方案、售后服務方案、前期工作基礎或業績合同等內容,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申報文件的格式
1.申報文件外形尺寸應統一為A4規格,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側面膠裝裝訂,否則視為廢標;
2.申報文件裝訂成冊;
3.申報文件因表達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項目申報單位自負。
(三)申報須知
1.申報文件一式五份裝入檔案袋密封,并在檔案袋上標明項目名稱和申報單位名稱,封口處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2.密封檔案袋上注明“在評審日期及時間之前不得啟封”的字樣;
3.快遞外包裝須備注項目名稱、單位名稱等基本信息,否則視為廢標;
4.若未按上述規定密封或標記,我所對申報文件的誤投或提前拆封不負責任。
(四)申報文件的遞交
提交申報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15日17:00,逾期不得對其申報文件做任何修改。
三、承擔單位遴選準則
南京所將根據相關規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組織評審,擇優確定項目承擔單位。
四、其他
1.圍標、串標一經查實,視為廢標,并納入合作單位誠信檔案,對于庫內合作單位取消入庫資格;
2.本詢價函解釋權歸屬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五、聯系方式
1.材料郵寄地址(推薦使用順豐):
江蘇省南京市蔣王廟街8號1號門
聯系人:張靜
電話:(025)85287093 傳真:(025)85287264 E-mail:zhangjing@nies.org
邢維龍(13651127879)(技術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