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土地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因此,南京河西新城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委托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對河西南中和路以西、秦新路以北(26-7)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1、場地概況
河西南中和路以西、秦新路以北(26-7)地塊,調查地塊位于南京市建鄴區沙洲街道,地塊面積約為10742.12m2,地塊中心坐標為北緯31.963019°,東經118.698822°。調查地塊四至范圍:螺塘街以南、規劃支路以東、中和路以西、秦新路以北。調查地塊原屬于沙洲街道蓮花村農用地。該地塊未來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R2)。
2、污染識別
根據歷史用途變遷資料、現場踏勘以及人員訪談獲取的信息表明,河西南中和路以西、秦新路以北(26-7)地塊歷史上為沙洲街道蓮花村集體農用地。根據原江蘇省國土資源廳發布的《關于批準南京市2003年第31批次村鎮建設用地的通知》(蘇國土資地函[2003]1419號),2003年該地塊被征收為國有土地。根據2012年《南京市征地房屋拆遷方案批準通知書》(寧征拆字[2012]004號),該地塊作為河西新城區四期開發用地(河西南部剩余地塊),被實施拆遷平整。2012-2014年,該地塊被平整。2019年該地塊作為南京至馬鞍山國家高速公路施工項目部及橋梁水泥筑件臨時存放場地。調查地塊內以及周邊500 m范圍內沒有工業生產企業。針對地塊內土壤樣品進行現場采樣和快檢。結果表明,調查地塊內污染物快檢結果均不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建設用地第一類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
3、主要結論
根據調查分析結果,本項目調查地塊河西南中和路以西、秦新路以北(26-7)地塊,未來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調查地塊當前和歷史上均不存在明確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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