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3日,泰安市生態環境局等14個部門聯合印發《泰安市“十四五”土壤和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泰環境發〔2022〕54號)(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風險管控、系統治理,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全面貫徹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地下水相關法律法規,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人居環境安全、地下水生態環境安全為目標,以實施一批源頭預防、風險管控和修復重大工程為抓手,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土壤和地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為建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美麗泰安打下堅實基礎。
《規劃》提出加強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穩步推進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生態環境監管能力等三個方面的主要任務,謀劃了土壤和地下水調查評估工程、治理修復與風險管控工程、土壤和地下水監管能力提升工程等三大類重大工程,結合已有工作基礎,確定一批重點項目,形成“十四五”重點項目庫。
我所高度重視《規劃》編制工作,所土壤中心、國家環境保護土壤環境管理與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組織多名土壤及地下水領域的專家開展前期研究,多次進行實地調研、與相關部門對接、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開展專家咨詢,2022年9月,《規劃》通過專家評審,進一步修改完善后,經各相關部門聯合審議,于10月13日正式印發實施。